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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 志愿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组织和动员热心电子竞技公益事业的个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有关活动,根据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章程和宗旨所确定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志愿者是指:不计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个人。 第三条 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按照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帮助和服务,主要是协助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开展有关赛事活动。 第四条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热心四川电子竞技运动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岁的在校高中生等。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第五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获得“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志愿者证书”。 (二)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三)就志愿服务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参加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组织提供的培训。 (五)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准则。 (二)遵守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为个人或他人从事任何以谋取名利为目的或违背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章程和宗旨的活动。 (三)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维护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和志愿者形象。 (四)服务时应尊重受服务者的权利,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该予以保密。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志愿者申请及退出 (一)有志于成为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志愿者的,都可填写《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志愿者申请表》向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负责公布招募志愿者的信息,组织实施对申请者的审查和考核,并最终确定招募的志愿者名单。 (三)志愿者考核通过后,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将向其颁发《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志愿者证书》。 (四)志愿者欲终止志愿服务时,需向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退出。 第八条 志愿者的管理 (一)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 (二)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内容并备案。 (三)对违反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相关规定的志愿者,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直至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等措施。 第九条 志愿者的培训 (一)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工作说明和基本技能培训。 (二)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根据工作任务对参与工作的志愿者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 第十条 志愿者奖励 (一)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及学校。 (二)先进事迹在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网站进行宣传。 (三)为志愿者做出志愿者工作鉴定。 (四)对工作表现出色的授予“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优秀志愿者”称号。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修订由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会负责。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申请表请点击下发链接进行下载 申请表填写完毕后 请提交至邮箱zhangying@scesports.net 进行审核 |